根据学校《开展2025-2026 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下发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实施办法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小组评议、学院认定工作小组(具体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1)审核,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下(名单参见附件2),本次公示仅为学院初审阶段结果,最终认定结果需以学校认定工作小组复审并公示的名单为准。
公示期为3月18日-3月20日,共3天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书面将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认定工作小组。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陈老师,邮箱:021519@gzucm.edu.cn,联系电话:020-39358319,地址: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药科楼A418-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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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3月18日
附件1: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 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
附件2: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